免费电话
4000032199
陈晓群
我公司从一个供应商那里采购了2万元的货物,在取得货物后支付了货款,但对方并未开具发票,随后注销了公司。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后,对方以新注册的公司向我司开具发票,请问此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以及税前扣除?
咨询费 ¥7.00
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。
联系我们
总部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
广州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
佛山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
汕头地址: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
梅州地址: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-2店铺
关注我们
共享会计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