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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明生 提问
公司转让一个完整业务部门(包括存货、固定资产、客户关系等),受让方要求公司负责安置该部门全部员工,否则将下调交易对价。这笔额外的“劳动力安置”支出,在会计上是应冲减本次资产转让所得,还是计入当期管理费用?在税务上,能否作为资产转让成本的一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?还是被视为与转让无关的职工辞退福利,适用不同的税前扣除规则?不同的定性对本次资产交易的整体税负影响巨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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