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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媛娜
多方联合投资拍摄电视剧,投资协议约定收益分配顺序为“优先回报-投资本金返还-超额分成”。不同顺位的分配款项在投资方层面应认定为资本收回还是投资收益?取得发行许可证前发生的巨额宣传费能否计入制作成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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