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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啸
海上风电项目公司,其电力销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优惠政策。项目在建设期形成了巨额增值税留抵税额。进入运营期后,公司面临选择:是就存量留抵税额申请留抵退税(获得现金回流),还是继续用于抵减运营期产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(从而减少即征即退的基数)。请问,这两种选择对公司整体现金流和全周期税负的影响应如何建模量化?退税后,如果未来运营期销项税额不足,是否存在已退税款被要求追回的风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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