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费电话
4000032199
柳如烟斯密达
我们是文化公司,最大的资产是一批购入的实体剧本,每个剧本采购价数百至上千元,可反复使用。在会计上,这些剧本应作为“固定资产”还是“低值易耗品”处理?其采购进项税额能否抵扣?随着剧本内容过时,我们如何进行资产处置或减值处理?如何向税务局解释这个新兴行业的资产特性?
咨询费 ¥7.00
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。
联系我们
总部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
广州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
佛山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
汕头地址: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
梅州地址: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-2店铺
关注我们
共享会计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