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费电话
4000032199
卢昭昭
我们是娱乐公司,按包厢、按时长向顾客收费,片源来自向版权方采购的“影院公映版本”授权。我们支付的版权授权费,应作为“无形资产”摊销,还是计入“主营业务成本”?顾客消费时,我们提供的服务是“放映服务”还是“娱乐场所服务”?这决定了我们适用6%还是更简化的征收方式
咨询费 ¥7.00
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。
联系我们
总部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
广州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
佛山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
汕头地址: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
梅州地址: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-2店铺
关注我们
共享会计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