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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到人间煮饭时 提问
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深度人力资源外包服务,不仅代发工资、代缴社保,还承接了客户原有的员工福利计划(如补充医疗保险、年金等)。我们为客户员工支付这些福利的支出,能否凭借与客户签订的《服务协议》及内部审批支付记录,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?这部分支出是否会被视同为员工工资薪金,从而产生额外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?相关的税收政策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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