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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霞明 提问
我在城市多个停车场投放自助洗车设备,车主扫码支付后自行洗车。设备采购、场地租赁、水电费、设备维护为主要成本。所有收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后转入公司账户。部分场地租赁方无法提供发票,仅能开具收据。请问自助洗车收入应按“有形动产经营租赁”13%还是“居民日常服务”6%计税?无票的场地租赁成本如何税前扣除?设备折旧年限如何确定?涉及到的法规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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