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费电话
4000032199
陈梅CHENMEI
开了一家闲置物品寄卖店,顾客将物品寄放在店里,卖出后我们收取20%佣金,剩余支付给顾客。物品所有权始终不属于我们。我们按佣金收入开票缴税,但税务机关认为门店陈列、定价、议价过程使业务实质更接近购销,应按全价纳税。如何通过合同和流程设计稳固“寄卖”定性?
咨询费 ¥7.00
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。
联系我们
总部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
广州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
佛山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
汕头地址: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
梅州地址: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-2店铺
关注我们
共享会计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