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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是否需要代扣增值税:境内A公司向境外B公司(无境内机构)支付咨询费,该咨询服务完全在境外提供(B公司员工在境外通过邮件、电话完成,A公司境内接受成果)。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〔2016〕36号文,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,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?境内A公司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?现行实务中的判断标准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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