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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吒 提问
A公司以1亿元收购B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100%股权,双方约定若目标公司未来三年业绩未达标,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现金补偿。第三年业绩未达标,B公司向A公司支付了1500万元补偿款。A公司收到补偿款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还是确认为应税收入?B公司支付的补偿款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?若B公司为自然人,该补偿款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?目前税务机关对此类对赌补偿的主流处理口径是什么?该问题的相关税法政策都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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